中国不允许自建地下避难所。因为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政府的,住户没有权利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。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》明确规划用途不是居住的普通地下室,不允许经营性住人。地下二层及以下,不允许用作自用性宿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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