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州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
一、申报条件
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,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海州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。(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,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。)
二、申报方式
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海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处(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号窗口)申领。
地址: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48号。
联系方式:85317016
三、申请时间
即日起至3月31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》》》申请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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